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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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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用航空包機飛行(短途運輸)經營管理辦法

來源:江蘇北(běi)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添加時間:2015-10-30

    中(zhōng)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9月28号發布了關于“通用航空包機飛行(短途運輸)經營管理暫行辦法”文件。

    通用航空包機飛行是指通用航空企業使用30座以下(xià)的民用航空器(初級類航空器除外(wài)),按照與用戶所簽訂文本合同中(zhōng)确定的時間、始發地和目的地,爲其提供的不定期載客及貨郵運輸服務。

    值得注意的是,此類服務不對社會公衆發售機票,不提前公布航班時刻,根據需要決定飛行頻(pín)次。

    而第二章經營資(zī)質裏提到:從事通用航空包機飛行的企業前一(yī)年内必須未發生(shēng)因人爲原因導緻人員(yuán)傷亡的飛行事故。

    本項管理措施将于今年12月1日起試行。